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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二十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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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二十二

部門策處科三組辦公室內,甯安輕輕來到施楊的辦公桌前,說:“關於上次科長提及的事,我想,還是算了吧。”

施楊擡起頭,以無神的目光打量他,“為什麽?”

“我不想放棄醫院的工作。”

甯安的去留對施楊來說,其實無關緊要。畢竟他將他留在身邊,只為有個人方便差遣、幫忙搞定文書工作之類的。縱使甯安不在了,還有晨星可使喚,盡管後者的文筆不如前者就是了。“那尹娜呢?”

“我準備托和玉笙‘監護’她。”

這的確是個全身而退的好辦法。施楊彈彈煙蒂,道,“部長想你留下來。”

甯安一楞。

“本來,只有正式的策處科成員才能‘監護’異類。給你特權,讓你上手專員事務,都是他的命令。”

“為什麽?”

“這就得你自己問他了。所以,再好好考慮一下吧。”

出了辦公室,甯安靠著墻壁,止不住地頭疼。

他明白,他非留在部門不可了。然而他猜不出萬佳晟一定要留他下來的理由。萬佳晟之所以盯上他,無非是因為風逸才。可明明已經拒絕他了,他若真需要誰幫他監視風逸才,找別人不行嗎,為何一定得是自己?況且自己和風逸才關系不錯,若真發生了什麽,包庇他的可能性很大。綜上所述,他沒道理硬要留下自己,可他為何非要這麽做?

甯安也明白,與其自己煩惱,還不如直接去詢問對方,於是他便去了部長辦公室。但不巧,萬佳晟不在。沒辦法,他只好先回去。走廊內,前方不遠處的兩個人引起了他的註意。他走過去,蹲下來,問:“你們怎麽在這裏?”

那是歐陽堯旭的“監護對象”。雙眼無光的她們正像屍體一樣背靠墻壁,互相倚著跪坐於地,聽到甯安的聲音後,不約而同地擡眼看了他一下,接著又不約而同地垂下眼簾。甯安道:“不認識我了?”

二人均無反應。

“是鐘軼和鐘晴?”

位於左邊的鐘軼木訥地擡起頭看向他,鐘晴則悄悄瞄了他一眼。甯安笑了笑,說:“我先前看過你倆的檔案。你們是姐妹吧?”

鐘軼點了點頭。

“雙胞胎?”

鐘軼點頭。

“你是姐姐鐘軼?”

鐘軼再點頭。

“你是鐘軼,”甯安看向仍舊低著頭的鐘晴,溫柔地笑了起來,“那你就是鐘晴了。”

鐘晴不敢擡頭,僅是怯怯地盯著他。鐘軼替她點了頭。

“你們在這兒做什麽?”甯安掃了眼四周,視線最終停在了寫著“聯絡科辦公室”的門牌上。“難道,在等歐陽堯旭?”

鐘軼點頭肯定。

甯安看了看那緊閉的辦公室的門,不由得皺起眉頭,剛想說什麽,卻聽得一陣綿長的“咕嚕”聲從鐘軼的肚子裏傳了出來。鐘軼連忙害羞地轉過頭以掩飾尷尬。甯安絲毫不介意,從背包裏找出一盒餅幹:“這本是我打算帶給某位即將出院的患者的禮物,但現在看來,你更需要它啊。”見對方想拿又不敢拿,他笑了笑,拆開包裝,說,“沒關系,我等下再買一盒給那位患者就行了。你先吃著吧。”

鐘軼看了幾眼盒中那散發著甜味的餅幹,再擡頭看向甯安,沒有舉動。甯安想了想,拿起一塊遞了過去。果然,鐘軼有反應了,但出人意料的是,她竟像一只等待嗟來之食的喪家之犬般小心翼翼地向前爬了一步,搖尾乞憐似的探過頭,剛想張嘴咬下那塊餅幹,卻見後者將手收了回去。當然,她並沒有失望,因為她已經習慣了。可甯安想的卻截然相反。

“你們,都是這樣吃東西的?”

鐘軼點了點頭。

“那個家夥,竟然……”

鐘軼並不懂對方為何生氣,她只是蹲坐著,安靜地等待著他手中的餅幹。甯安沈默了一會兒,收起了陰沈的表情,笑道:“把手伸過來。”

鐘軼遲疑了下,乖乖照做。

甯安將餅幹放進她的手中,再拿起一塊餅幹,送到嘴邊,咬下了一口:“像我剛才做的那樣來一遍。”

鐘軼看了看手中的餅幹,又看了看甯安,不知所措。甯安扶住她的手,幫她將餅幹送至嘴邊,再張嘴做了咬合的動作。鐘軼訥訥看著甯安,模仿著他的動作,慢慢張嘴,咬下了去。在吃到餅幹的那一刻,雖然只有一瞬間,但她的眼中的確閃過了一道不一樣的顏色。甯安笑了笑,說:“以後不要再那樣吃東西了,學會用手。”他看向至始至終都不敢光明正大看他的鐘晴,問,“要試試嗎?”

鐘晴的膽怯目光在甯安與其手中的餅幹之前來回跳躍,最後,她也抵不住躍躍欲試的心情,咽了口唾沫,緩緩伸出手。可正當她快拿到餅幹時,卻忽然像看到了鬼怪般嚇得立刻蜷縮起了身子。歐陽堯旭悠悠地走過來,俯下身,於甯安耳邊道:“我聽說甯見習養了只貓,卻不想也喜歡餵狗啊。”

甯安站起轉身,瞪著他沒有回話。

歐陽堯旭一瞥仿佛因做了錯事而耷拉著腦袋、畏縮在一邊的鐘軼和鐘晴兩姐妹,道:“我的狗,自有我這個做主人的來投食,不勞甯見習你費心。”

“‘監護人’的監護必須按照‘監護人’守則進行。”

“啊,”歐陽堯旭恍然大悟,“甯見習這是對我的監護方式有疑問嗎?”

“沒錯。”

“哼,”輕蔑,“甯見習恐怕搞錯了什麽。我的監護方式是完完全全按照‘監護人’守則進行的,要有問題,早被人舉報了。甯見習若真覺得我監護不當,還麻煩拿出證據。”

“她們都這樣子了,還需要什麽證據嗎?”

此話一出,歐陽堯旭當即“噗嗤”一聲笑了出來,“甯見習,你難道沒聽說過,人的愛好千千萬,家畜也挑圈欄睡嗎?她們喜歡這麽玩,我這個當‘監護人’的,除了奉陪到底,還能怎麽辦呢?”

甯安怒了,“別用你的惡心癖好來侮辱她們!”

歐陽堯旭無奈地嘆了口氣,“我就知道甯見習你不會信我。那這樣吧,反正當事人也在場,就讓她們來說吧。鐘軼鐘晴,你們說說,我有不遵照‘監護人’守則,每天不給你們飯吃、不給覺睡,濫用‘監護人’的權利虐待你們嗎?”

姐妹倆慌忙拼命搖頭。

“就是這樣,連當事人都說沒有,甯見習你就別瞎操心了吧?再說了,三組最近的事還不多嗎?腦漿迸濺女和毒酸抓到了?約瑟夫·李找著了?需要不要我二組幫你分擔一些?”歐陽堯旭因甯安臉色鐵青而備顯得意,“甯見習,我聽說你正在考慮正式加入部門。實話和你說吧,我是打心底尊重你的,但你這種人,不適合。”

他說完,拿起狗鏈並一扯,離開了。鐘軼回頭望了甯安一眼,低下頭,默默跟上了主人。

同天上午,盧那接到了新任務:割臉案。

案子要總結起來,也很簡單:入室殺人。兇手於22、23號兩日淩晨偷入死者房間,將其一刀斃命之後,剝下了他們的臉皮並帶走。兩名死者均為男性,相互間沒什麽聯系,生前都是公認的好鄰居好同事好朋友,可以排除仇殺的可能;加之後名死者的妻子被兇手刺傷,經搶救後雖脫離了生命危險,但仍在昏迷之中,故而線索只有分別在兩個案發現場找到的疑似兇手留下的DNA和半枚血指紋。

DNA經檢測,確定為一名身份不明的“怪胎”,至於那半枚血指紋,則屬於一個名為杜澤的小偷。

這杜澤身為職業小偷,天生一副賊頭賊腦樣,仗著手巧身小的優勢,入室偷竊27起,搜刮走的財物總價值少說也有三四十萬;盡管吃了幾年牢飯,但由於沒有金盆,他也沒有洗手,只要一閑下來就去大街晃悠,手癢了便扒一扒,順個錢包、手機、自行車什麽的。而且,他還有個奇怪的習慣:不顧富人宅,只逛窮人窯——這來自於他的安全理念。

在他看來,盡管富人家的寶藏更多,即使丟了幾個古董、少了幾幅畫也不痛不癢,但富人有權有勢,一定忍受不了小偷踩在他們頭上,故而一定會報案。一旦報了案,肯定優先處理。加上富人家的寶貝太過顯眼,只有不要命的蠢蛋才會拿出去賣。

雖然這話聽起來似乎有幾分道理,但實際上,只是該龜孫膽小怕事。杜澤以盜取小戶人家的財物出道,練了幾次後覺得自己牛逼哄哄,不知天高地厚的打起了某戶富人的主意。這戶富人是真正的有錢,據說男主人是某個家族企業的CEO,保險箱裏全是比花姑娘還討人愛的紅爺爺。於是他選了個黃道吉日,換了身新衣裳,於淩晨兩點,光臨了那家豪宅。當晚,他本想撬了門鎖、大搖大擺地進去,卻不想火候不足,拿那設有密碼的防盜門絲毫沒辦法。

這海口都誇下了,哪兒還有收回的餘地?不想在同行面前失面子的他便繞著整座宅子繞起來。這一繞,還真教他發現了一扇半開的窗戶。果真是,上帝關了你一扇門,一定會為你打開一扇窗。既然有窗道,傻子才不走。杜澤通過那扇窗戶溜進去後,一落地就聞到了股怪味。可這味道如何奇怪,他說不出,只知又臭又腥,十分沖鼻。因為不想被熏個半死,他沒仔細看這房間,就朝隱隱傳來聲音和光亮的客廳躡手躡腳地摸去了。

客廳裏有一個男孩在看電視,他僵坐在沙發上,看著已經反覆重播到令人嘔吐的狗血偶像劇一動不動,甚至連眼睛也不曾眨一下。這詭異的場景讓杜澤頓時頭皮發麻,心臟略略加速的他只想早些找到藏保險箱的房間,便轉身向樓梯走去。然而這一轉身,令他永世難忘。

那是一具被捅了數刀、死不瞑目的女屍。女屍正面朝上,兩顆比黑夜還幽深的眼珠子直楞楞地瞪著他,仿佛要吸走他的靈魂,拖他一同下地獄似的。杜澤一向膽小如鼠,當即嚇得破了聲。他雖想趕快離開這個鬼地方,但因女屍正對著大門,沒膽子跨過去,也沒腦子繞路,遂屁滾尿流地原路爬回,去了他進屋時經過的那個房間。只可惜他進來的時候腿一軟,趴倒在了地上,這一趴,更是讓他與躺在地面上的男屍來了個親密接觸。這下,杜澤是真沒膽子逃跑了,只能縮在房間一角,哭爹喊娘,求菩薩和上帝保佑。折騰了一晚後,見外邊已是白天,他方才靠僅剩的最後一絲力氣翻窗離開。自此之後,杜澤再不敢挑富豪人家下手了。他只要一靠近哪家豪宅,那晚的噩夢就會瞬間將他吞噬,而他的那件“光輝事跡”也成了業內人士茶餘飯後的必談笑話。

看完檔案後,盧那道:“杜澤這麽膽小,應該不可能殺人,更不可能剝下死者的臉皮吧?”

“不錯,憑死者的貴重物品都在這點,我也這麽認為。”晨星思考道,“我看這貨大概踩到了哪處的狗屎,撞上了殺人現場。”

“他會不會目擊到兇手的行兇過程了?”

“就他這個膽子,要是看到了,肯定嚇得鬼哭狼嚎,進而被兇手一同解決了。我倒覺得,他或許只看到了屍體,並沒看到兇手。”

盧那點點頭,覺得此話在理。

晨星想了想,提議道:“對了盧那,要不要去現場看看?”

“……現場?可以嗎?”

“只要得到允許,當然可以啦。”見對方猶猶豫豫的,她問,“怎麽了,不想去?”

“不想去,倒沒有。只不過我沒受過專門的刑偵訓練,即便去了現場,恐怕也沒多大用處吧。”

“哼,有沒有用,也是去了才知道,哪能是一句話就能蓋棺定論的?你也別太小瞧了你自己,說不定,你真能發現我們看不出的東西呢。”

“嗯,你說的對。”受鼓舞般,盧那點點頭,“我們快去吧。”

在去往案發現場的路上,晨星向盧那說明道:“為減少和公安局在交接調查權限上的矛盾,當有什麽離奇的事件出來後,特別是一些犯罪手法匪夷所思的刑事案件,部門雖有獨立調查權,但不得幹擾警方辦案,等有證據證明與異類相關後,才會正式介入。科長說此案引起了不小的風波,一定要我們盡快抓住兇手。”

現場仍保持著案發時的樣子,根據已發現的線索,鑒定科推測,兇手趁死者熟睡之際,先用水果刀一類的刀具刺破他們的頸部動脈,待他們失血過多死亡後,再割下他們的臉皮。環繞了遍現場,晨星問:“你說兇手割下死者的臉皮,是不是為了留一樣紀念品,好日後回味殺人時的感覺?”

盧那看著被血染成棕色的被單,下結論道:“不會。”

“為什麽?”

“因為你說的那種殺人犯只是為了殺戮而殺戮,他享受的是殺人這一過程,在他眼裏,死亡的屍體沒有任何價值;若真要什麽紀念品,也該是方便取走的東西,而不是費時費勁地割臉。死者的屍檢報告說,盡管兇手的技術不達標,但根據他下刀的力度和角度,可以看出他割臉皮時十分小心,生怕手滑弄破一般。所以我覺得,這個兇手正好是完全相反的類型。”

“正好相反的類型?你是指,兇手是為了死者的臉才殺害他們的?”

“嗯。”盧那點了點頭。

“那也太變態了吧。”晨星不禁感慨了一下,“不過,他為什麽瞄準了死者的臉?”

“或許,”他皺起眉頭,“是因為死者都長得比較好看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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